氫燃料電池汽車“十城千輛”示范推廣方案曝光
電車匯消息:5月9日,一份由財政部發(fā)出的《關于征求<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推廣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下稱《征求意見函》)在網絡間流傳。文件顯示:示范期間,要推廣超過1000輛達到相關技術指標的燃料電池汽車,平均單車累積用氫運營里程超過3萬公里。此次被具體征求意見的有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廣東省、四川省財政廳(局)等八個省份。《征求意見函》發(fā)出日期為4月29日,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5月7日。
根據《征求意見函》,以上省份的示范城市主要采取自愿申報、專家評審方式確定。申報的城市應具備氫能供給條件,有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的經濟條件和政策基礎,并須承諾完成示范目標。
與此同時,申報城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氫能生產和儲運、燃料電池關鍵技術突破、加氫站建設、車輛推廣等四個方面各有側重。
在此基礎上,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fā)改委等四部委將組織專家團隊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城市方案進行綜合評審,確定示范城市。方案成熟一個實施一個。
值得關注的是,《征求意見函》指出,示范工作將重點支持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及中部地區(qū)的城市,優(yōu)先支持工作基礎好、資金落實到位、計劃目標明確、工作機制創(chuàng)新較為突出的城市,并且還給出了可量化的示范評價體系。
在示范目標方面,《征求意見函》分別就上述四個方面的示范情況設定了目標,分別為:一、核心材料、關鍵零部件技術取得突破并產業(yè)化,配套示范運行的車輛不低于500輛;二、應用新技術的車輛推廣,符合技術指標的車輛推廣規(guī)模應超過1000輛車;三、氫能供應和加氫站建設上,建成并投入運營的加氫站超過15座;四、政策法規(guī)環(huán)境方面,建立加氫站建設運營、燃料電池汽車推廣使用、安全監(jiān)管等較為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
在最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中就曾提出:爭取通過4年左右時間,建立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yè)鏈,關鍵核心技術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協(xié)同發(fā)展的良好局面。同時,重點圍繞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攻關和產業(yè)化應用開展示范,中央財政將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示范城市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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